人力资源部:南科大年金项目落地

一、项目实施背景

南方科技大学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创新型大学。学校创办之初,深圳市明确了南科大作为事业单位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同时参照企业的部分管理模式进行人员管理,不使用事业编制。教职员工不同于传统高校实行编制管理,而是参加社会保险,退休后实行企业化养老管理,与传统高校编内人员养老待遇差距较大。此外,原编内人员入职后,原有养老待遇无法与企业社保对接,其之前编内的工作年限虽可视同缴费年限,但缴费基数只能按深圳市当年度社平工资计算,退休后养老待遇将大幅下降。我校教师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其国外的工龄无法认定为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无法对接国内的退休政策,极大地影响了我校的引才竞争力。

图1:市社保局吴登记局长来南科大专题调研人才养老问题.jpg

图1:市社保局吴登记局长来南科大专题调人才养老问题

二、项目措施

人力资源部自2015年首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年金项目,经与市政府及各局委反复多轮汇报沟通,克服各种政策障碍,创新多种解决方案。2022年12月,南方科技大学年金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实施方案及细则在市人社局、财政局等政府局委的指导下完成备案审批。2023年2月,年金项目校内经过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立项。2023年4月,年金项目由外部评审律师完成需求审查及招标文件评审。2023年5月,人力资源部经过前期市场调研,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市场头部供应商作为年金管理机构,采购结果已公示完毕无异议。2023年7月,年金项目经过双边律师法审并修订后完成合同订立,并于年内建账实施。南方科技大学年金项目前后历时8年,最终突破政策瓶颈,正式落地。

图2:我校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png

图2:我校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图3:人力资源部在双代会上报告学校年金方案.jpg

图3:人力资源部在双代会上报告学校年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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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大会表决通过《南方科技大学年金方案》

三、项目效果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学校可根据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而根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学校人员范围与其要求不符,因此只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但是,学校依据企业年金规定制定方案后,还需报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进行审核,而各部门对于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财政核拨标准等指标核定标准的理解不尽相同,除了要求满足企业年金规定,往往还需比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执行,导致沟通过程反复,制度难以落地。

图5:南科大年金项目前后历时多年经过与市政府反复沟通终于通过备案.png

图5:南科大年金项目前后历时多年经过与市政府反复沟通终于通过备案

我校在社保养老的基础上,正式建立了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我校成为深圳市首批完成企业年金备案的公立高校之一,为教职工争取到更广泛的退休保障,对学校保持在国内外的引才竞争力和现有人员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图6:年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完成采购正式落地.png

图6:年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完成采购正式落地

四、项目创新点

年金项目的落地实现了高等教育系统人事改革的又一重要突破,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

年金项目要求与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挂钩,社保超龄人员无法参加。经与市人才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我校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购买社保首次突破参保年龄的政策限制,长聘教授可参保至65周岁,其中讲席教授可参保至68周岁,标志着我校取得了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性成绩。